建人函〔2025〕39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林业和园林局、水务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中直驻皖有关单位,省直、厅直各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7号),现就做好202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